从事考古学研究的人莫不熟悉考古学文化,1986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卷》给出了经典的定义,指“考古发现中可供人们观察到的属于同一时代、分布于共同地区、并且具有共同的特征的一群遗存”。简而言之,考古学文化就是具有时空特征的遗存特征组合。这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也是考古学家进行研究时可以操作的概念,是我们建立史前文化历史框架的基础。然而,当我们想进一步了解史前时代人类的生活状况、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尤其当我们追问它们如何变化、又为什么发生变化的时候,就会经常面临这样的问题:考古学文化这个概念存在一些局限,还造成了不少误解。
1929年当柴尔德系统运用考古学文化这个概念的时候,它指代是“一群人”,他们生活在同一时代、同一地区、留下共同的遗存。这个概念中存在这两个预设:一是考古遗存就是划分不同文化的标准,也就是说它们代表了人们头脑中不同的思想、社会组织、经济方式或者仅仅是不同的行为习惯;二是这些标准就能够定义一个文化,或者说是一个“人们共同体”。这两个预设都是没有经过检验的,一个考古学文化只能说是一组有共同时空特征的遗存特征组合,它和一个社会的思想、组织、经济方式、行为习惯难以对应;同时,它也无法代表一个有现实意义的人类群体的划分,比如说,我们可以从语言、族属、血缘关系、心理认同、生态地域、经济方式、思想传统等角度来划分社会群体,然后通过这些角度去探讨我们想了解的内容;从考古学文化的角度出发,我们也就只能了解与考古学文化相关内容。
当然,如果考古学家将研究目标限定在重建文化历史框架、限定在了解史前的物质文化、限定在描述而不是解释变化的时候,考古学文化这个概念是足够用的。但是考古学还在发展,这个时代的人们与考古学家还想了解到更多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农业只在某些地区起源,而没有在其他地区起源?为什么后来农业起源中心的周边地区有些采用了农业,而有些地区坚决拒绝农业呢?考古学文化的概念对我们解决这些问题能够提供的帮助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