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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8-8-11 15:30:25 出处:chineyeah 作者:山西省文物局 浏览数: |
在山西省公布的271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42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有130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27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未设立正式保护机构。为了加强对该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山西省文物局启动了文物保护员聘用工作。 依据《山西省文物保护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文物保护员的聘用由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推荐,市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批,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聘任期限为三年,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的方可继续上岗。被聘用的文物保护员主要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安全管理工作、宣传保护工作等。 经过数月摸底调查,山西省文物局决定对144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1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历代长城聘用818名文物保护员。其中涉及古建筑257处,古遗址49处,古墓葬43处,近现代革命史迹10处,历代长城涉及31个县。在省长孟学农的高度关注下,山西省财政今年安排了3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文物保护员看护补贴,全省818名新聘用的文物保护员可以实现每人每天补贴10元。启动文物保护员的聘用工作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山西文物保护任务繁重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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