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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山西文物新发现大搜索"寻古集结号"活动开展
发表时间:2008-6-1 14:06:26    出处:chineyeah    作者:山西省文物局    浏览数:

  山西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历史传承悠久,文化遗产丰富。随着时代的发展,近现代以及“20世纪遗产”如工业遗产、农业遗产、老字号等,都相继纳入文物保护范畴,我国文物保护的理念发生了很大变化,文物保护的领域也在不断扩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摸清山西文物资源家底,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开展社会性文化遗产认知活动,保障民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受益权,扩展文物普查线索来源,推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形成“文物保护人人参与,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山西省文物局决定面向社会,举办“寻古集结号——山西省文物新发现大搜索”活动,欢迎社会团体和公众踊跃参加。

  一、新发现文物的范围和类型

  凡是实际存在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历史文化遗存,均在新发现文物认定范围。分类如下:

  (1)古遗址:洞穴址、聚落址、城址、窑址、窖藏址、矿冶遗址、古战场、驿站古道遗址、军事设施遗址、桥梁码头遗址、祭祀遗址、水下遗址、水利设施遗址、寺庙遗址、宫殿衙署遗址、其他遗址;

  (2)古墓葬:帝王陵寝、名人或贵族墓、普通墓葬、其他古墓葬;

  (3)古建筑:城垣城楼、宫殿府邸、宅第民居、乡土建筑、坛庙祠堂、衙署官邸、学堂书院、驿站会馆、店铺作坊、牌坊影壁、亭台楼阙、寺观塔幢、苑囿园林、桥涵码头、堤坝渠堰、池塘井泉、其他古建筑;

  (4)石窟寺及石刻:石窟寺、摩崖石刻、碑刻、石雕、岩画、其他石刻;

  (5)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名人故(旧)居、传统民居、宗教建筑、名人墓、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工业遗产、金融商贸建筑、老字号、水利及农业设施、文化教育建筑、医疗卫生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典型风格建筑或构筑物、其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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