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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出土文物能不能收藏
发表时间:2008-3-19 22:56:10    出处:chineyeah    作者:cy    浏览数:

    出土文物归国家所有,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如果挖出的是一堆破铜烂铁、碎瓷片,国家也非要将它们“国有”吗?
    据南京某报报道,当地一名搞收藏的老者在长江路附近一工地上淘宝时,从一名工人手中花了5元钱买了一枚铜镜。后经他找专家鉴定,这枚铜镜是明代早期皇宫用品,其市场价在20万元左右。南京市文物部门有关人士得知此事后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那名老者私自在工地买卖龙纹铜镜,已触犯了《文物保护法》,应立即将文物上交文物部门。
  如果那枚铜镜不值20万元,也不是珍贵文物,文物部门还想要吗?除了放到国库里保护,有些出土文物是不是可以有另外一条保护途径,比如说在民间收藏展示呢?正如收藏者会不可避免地遇到出土文物一样,如今这些问题也成为不可避免的话题。
    我采访了浙江省博物馆的著名文物专家赵幼强、以及北京、江苏、湖北等地的见多识广的收藏家,听听他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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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者不能到工地淘宝
    朱  亮:收藏者并不都是冲着什么宝去的。
  收藏爱好者有时跑工地,见到有些出土之物,从工人手里买下来我觉得也没什么过错,一则可防止出土之物毁坏和流失,东西在收藏者手上,总比放在不懂行的或者文物贩子手里安全些;二则先替国家保管,如果文物部门认为此物很有价值,那就上缴国家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三则藏宝于民,这些东西在收藏爱好者手中,会得到善待,总比堆在文物部门的仓库里不见天日好。其实,除文物贩子外,大多收藏爱好者风里来雨里去的跑工地,是出于对古玩的爱好,博物馆不稀罕要的瓷片,如果让瓷片爱好者在工地捡到,他也会当个宝似高兴好几天。我想这位南京的收藏者也太老实,不说工地上买的,说是祖传的不就得了,民间有些“宝物”明明是出土文物,却在编故事说是祖传的,这也收藏者的无奈。
    耿志潮:收藏者做了文物部门没有做的事情。
  到工地购买藏品是一种个人行为,客观说对中国文物是一种民间的自发保护,主要原因是文物主管部门失职不作为,我想如果文物部门把工地都管理起来了,这种现象自然就消失了。收藏爱好者的行为多半是出于对民族文化的认同和爱护,当然,也会有不少人有利益上的考虑,或兼而有之。
    梁学义:收藏行为不同于文物倒卖。
  历史上,铜镜到了明代就不值钱了,殷商时代就有了铜镜,春秋战国铜镜达到成熟,数量多而且值钱的是唐镜。现在市场上值20多万的铜镜太少了,怎么能证明收藏者买来的是明皇宫里的东西呢?收藏者都有猎奇心理,遇到比较特殊的东西,希望自己能够把玩,或者作为镇馆之宝、镇宅之宝,多数人抱着从中获得愉悦的心理,抱着赢利心理的不是真正的收藏者,专门去工地淘宝的贩子和从拉土堆里翻出两个铜钱来的收藏者,应该区分开来。
    赵幼强:一个政策不允许的事实。
  国家对出土文物的管理是很严格的,是不能碰的高压线,但现在各地大搞基建,文物部门不可能天天守在那里,根本顾不过来,国家只能控制一些大规模建设挖出来的文物,而其他随机性挖出来的文物呢?有统计数字表明,国内出土文物总数并没有解放前多,改革开放之后,进博物馆的文物很少,大量都流入民间。浙江的一位收藏家曾经发现了有些出土的东西在卖,他先花重金购买并保护起来,然后又通知当地政府将窑址保护起来。但从国家政策上看这是不允许的,现在不能提倡民间去收藏,事实上又是存在的,从政策上怎么允许那些有很高眼光的收藏家参与出土文物的保护应该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凡是出土的就一定是文物吗
    欧  久:出土物品也要分别对待。
  我认为工地上挖出的一些出土文物,应该分级对待,不能一棒子打死,够不上国家保护级别的,可以向民间开放,投入市场,比如挖出一堆普通的宋代铁钱,也送往博物馆保存,即占用国家资源,又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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